实际上,正在不断分化的业务逻辑以及版权等逻辑上的Facebook,有一个非凡的产品形态 -- Page,这是一个商家入驻服务方式的非凡的App集合类型的入口,只有在这个页面上,才可以操作有版权限制的如音乐,视频等内容,这个产品形态以及版权产业,以及未来终端上的行业应用,已经足够大到让youtube 也会为Facebook 低头 -- 只要 FB 把握了充分多的用户入口。
实际上,最早的web2.0的模范 -- flickr,已经被Facebook等网站严重侵蚀下,风光不再了,这种商业模式的分化,基于传统的价值回归,也基于创新的不断出现。而规避在广告一隅的Google open social,也许会彻底的错失这次机会。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menhuxinwen/20080623/364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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