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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称色情网站案主犯被判无期处罚过重

来源:新民网 作者:王洋 发布时间:2006-11-28 阅读次数:  

  11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情色六月天网站老板陈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宣告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一审告一段落。

  11月23日,社会学者李银河在博客(blog)撰文,认为法院对陈辉的判罚有违法律的公平,并称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她呼吁有关部门认真反省淫秽品法。

  李银河:淫秽品法侵犯言论自由

  在题为《太原淫秽网站案质疑》的文章里,李银河猛烈抨击所谓淫秽品法,她认为淫秽品法应该取消是基于四点原因。

  第一点理由是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而中国竟然仍保留相关法律,并且继续执行,因此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

  同时她认为淫秽品法与宪法中的言论及出版自由相冲突,因为淫秽品是言论不是行动,所以要么取消言论自由权,要么取消淫秽品法。

  第三点原因是淫秽品法在中国目前已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有100人在做同样的事,只有1个人被判刑,有违法律公平。

  最后李银河还认为淫秽品法带有阶级偏见,因为广大底层群众有消费需求而上流社会不屑于观看,淫秽品法是按照上流社会的价值和审美观制定的法律。

  网上调查:69%网友认为判决过重

  11月27日下午,新民网在某门户网站科技频道看到,有关您如何看待情色六月天一案?的网络投票得到了网友的积极响应,在总共2180的总投票中,有69%的网友认为判得太重了,只有11%的网友认为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有18%的网友赞同 需要从整个产业链上进行根疗 。

  自从陈辉一审判决之后,网友对情色第一案案情的关注开始降温,开始转向对监管体系以及法律层面的思考。有时评作家就曾撰文认为无期徒刑经不起考验,认为过重的刑罚会把法院逼进了死角,因为未来若有更为严重和恶劣的罪行发生时,除了死刑再也没有其他更重的刑罚可以使用。,但大部分时评和网友观点始终把关注点放在治理重点和治理手段上,即便是认为判罚过重的网友,也大都赞同淫秽网站应该得到惩处。

  而李银河的观点,则把矛头直接指向淫秽品立法和整治淫秽网站的大方向。

  法学博士:她可能不懂国际法

  新民网就此采访了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博士,针对李银河提出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陆博士明确表示不赞同,据我了解,绝大部分国家都对淫秽品作出各种限制和规定。绝大部分国家都有淫秽品法律法规。

  作为国际法学发面的专家,陆博士认为李银河不了解国际法学,陆博士举例反证:比如香港,就规定不答应露三点。而对于该案主犯陈辉是否被重判的问题,陆博士表示话题太复杂,不是一言两语能解决的。

  据新民网了解,2004年9月3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这个解释,注册会员、发布图片量和点击量以及非法所得等,只要有一项标准达到就可以认定为情节极其严重。

  而太原市中院对情色六月天一案的判决书中写明,截至2005年10月3日2时,陈辉开办的淫秽网站共注册会员619611名,发布淫秽图片44812张。非法牟利所得为10万余元。除了非法牟利所得,会员数和淫秽图片数均达到了情节极其严重的标准。

  根据判决书和司法解释,陈辉的判决达到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上限。至于判罚是否过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学者认为判罚不能过分受社会评价左右。,这个判决合法、适当。选择上限是法官裁量的结果。

  民法专家:她曲解了社会的道德准则

  复旦大学民商法专家季教授则认为李银河的观点曲解了社会的道德准则,我不肯定所有的外国社会都有淫秽品法案,但李的说法肯定不客观。季教授说,且不说在一些宗教意识浓厚的国家,色情和淫秽为法律不容,就我所了解的现代西方国家来说,几乎都有对淫秽色情产品的约束和规定。

  因此季教授认为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的说法完全没有依据,他以多年的欧美游学经验告诉新民网,恰恰相反,一些国家管的非常严格,色情产业得到了有效治理,而中国的隐蔽色情产业比较严重。

  对于淫秽品法在中国法不责众的问题,季教授说,法学上主张,法不明文不为罪,换言之,法有明文即为罪。,他认为执法能否做到和立法是否合适没有必然联系。关于李银河认为中国的淫秽品法有阶级偏见,季教授怒斥为扯蛋!,她是企图以一己的价值取向来代替社会的价值取向,曲解了社会的价值准则。

  对于无期徒刑这一判决十分过重,他认为量刑是合法的,至于具体怎么判,有法官裁量的因素。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公序良俗。依法治国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原则,公众评价不能代替司法评判。季教授反复强调。

  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并未完结

  据了解,按照法律程序,假如对无期徒刑的判决不服,陈辉等人还可以于收到判决书次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目前我们并不知道陈辉是否会上诉。太原市中院曾告诉媒体记者。基于陈辉在一审时候的表现以及他的个性,他很有可能上诉。有熟知此案的人士这样认为。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61128/14135.shtml
tag: 处罚 网站 色情 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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