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专家高俊表示,该文件为解决网络交易纠纷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说明网络上的QQ、MSN聊天记录在得到权威机构认定的前提下,也能够成为解决纠纷时的凭证。这表明,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逐步认可网络上产生的聊天记录等,网络交易市场也在进一步规范。
不过,该《指导意见》中也强调,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大宗商品、珍贵商品与重要服务交易时,除了保存好交易记录外,还应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它合理措施来留存交易记录。对此,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淘宝网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交易的双方主要是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工具来进行沟通的,与当面交流相比更轻易产生理解偏差,也轻易发生交易纠纷,因此保存交易记录在网络交易中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对于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该文件中还提出了有效的指导与建议,如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最好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平台,并及时保存支付信息;假如交易各方进行网下支付,则应充分考虑货到付款、预付货款等方式的特点,注重资金的使用安全。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70415/67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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