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律师冉东明近日预备注册开通自己的庭审案例博客,本拟使用匿名开博的他,今后可能必须向网站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才能开通博客了!记者从中国互联网协会获悉,《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昨日正式公布,并于2007年5月21日至5月28日上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宣传部副部长戴炜提供给晨报记者的博客公约中,首次对博客注册协议的七项内容进行了标准化,同时阐述了实名博客的相关实施细则。
公约鼓励博客实名注册
据戴炜介绍,《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对博客作者实行实名注册,并通过设立实名博客社区等方式为实名博客提供优质个性化服务,推荐实名博客优秀作品,打造实名博客精品。公约称,博客作者在后台申请注册真实信息的,是否公布或公开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由博客作者与服务提供者约定,博客作者可以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使用匿名、笔名或昵称等。
公约非凡规定,实名博客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作者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驾驶执照等)、有效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
该公约同时要求博客提供商制订有效的实名博客用户信息安全治理制度,保护博客用户资料。未经实名博客用户本人答应,不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信息及其存储在网站上的非公开博客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公约中,中国互联网协会对纷繁芜杂的博客注册协议进行了标准化。今后如要申请开博客,网友可能必须遵循七条承诺。
戴炜说: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与博客作者签订协议,要求其自觉履行协议义务,拒绝签订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有权拒绝为其提供博客服务。如博客作者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或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网友写博正心最要害
昨日下午,互联网从业者、资深博客浦滨获悉公约出炉后说:博客治理规范化是一个方向,现在互联网太混乱,一些内容对社会造成了危害。由于博客天天发布海量信息,网站进行治理也很困难,国家要进行治理也是大势所趋。目前该'公约'的实施难题在于,如何保证所有博客提供商都能履行'公约'?因为一旦加强治理,有些网友可能会选择不采用实名的网站进行注册。现在一个人开几个博客,有的实名、有的化名的情况也非常多,这种情况可能造成治理上的困难。
上海网友、大学三年级学生孙正祥认为,海外博客不采用实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国际洗钱、儿童色情活动、贩毒、枪支走私等活动,都通过互联网进行,由于注册者身份不明,警方追查往往无从着手。加强博客治理,对于遵纪守法、'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博友来说没有太大影响。写博客'正心'最要害,假如博客上出现我的真实名字,我会更认真地对待我的每一篇文章,博客也会更耐看,这没什么不好。
新闻链接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要求的七项承诺
博客作者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规定,文明使用网络,不发布、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
博客作者保证不发布、不传播欺侮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博客作者保证不发布、不传播造谣、诽谤信息以及其他虚假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博客作者保证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不发布、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博客作者保证对跟帖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治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帖信息。
博客作者保证不利用博客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博客作者保证履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70522/158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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