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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说我是鸡》FLASH被索200万

来源:互联网 作者:站长资讯 发布时间:2007-05-29 阅读次数:  
称创作歌曲《我不想说》被剽窃 改成音乐动画作品《我不想说我是鸡》 李海鹰起诉到法院

  小鸡FLASH被索200万

  本报记者朱燕报道 我不想说我很清洁,我不想说我很安全……吃我的肉我没意见,拿我的蛋我也情愿……昨天,一首《我不想说我是鸡》FLASH作品在海淀法院当庭播放。

  当年的电视剧《外来妹》不仅风靡一时,该剧的主题歌《我不想说》也是红透半边天。而近日,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李海鹰认为上述作品剽窃了该歌曲,因此将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提出218万余元的赔偿金额。

  涉嫌使用相同曲调

  李海鹰本人昨天并未到庭。他的代理人称,李海鹰对该歌曲依法享有著作权。空中信使公司无视法律,未经许可,于2005年底,发表署名K铃制造、名为《我不想说我是鸡》的视听音乐作品。

  该作品在网上大肆宣传并传播,提供在线试听、铃声下载等有偿服务,并复制发行音像制品供电台电视台播放、卡拉OK歌厅营业性播放使用,谋取了高额的非法利益。

  该音乐动画使用了《我不想说》的曲调,在原歌词的基础上作了部分修改,以一只小鸡的拟人化演唱,表达了禽类被人扑杀的心情。

  被告公司当庭致歉

  对此,空中信使公司承认是旗下的K铃制造团队制作Flash作品《我不想说我是鸡》,使用了《我不想说》的旋律,未得到许可。在将《我不想说我是鸡》用于手机彩铃下载服务时,没有注重到该作品使用的乐曲并未得到权利人的许可,客观上构成了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侵犯,但认为这种制作、使用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是恶意的。

  在庭上,被告表示了诚挚道歉,并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同时也提出,涉案Flash在线试听不是有偿服务,有偿服务仅限于铃声下载。且没有复制发行该Flash音像制品,没有将其提供给任何电台、电视台播放,从没有以任何形式许可、授权或同意任何一家OK歌厅进行营业性播放使用,更未从中谋取任何经济利益。

  Flash逗乐旁听者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两个作品,法庭当庭播放了杨玉莹演唱的《我不想说》和Flash作品《我不想说我是鸡》。

  旁听席上的数十名旁听者在观看《我不想说我是鸡》时都被逗得笑了起来。

  希望能保留该作品

  庭审最后,双方都表示同意调解,被告方提出,Flash作品《我不想说我是鸡》是在禽流感时期制作的作品,它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希望能通过协商得到李海鹰的同意将此作品保留下来,让人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看到这个作品。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70529/7334.shtml
tag: 200万 被索 FLASH 《我不想说我是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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