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比赛规则,参赛者需提交一段时长为五分钟到七分钟的视频片段,从2007年9月4日起开始在电视上播出,而获胜者将由广大用户投票以及由福克斯人员、电影学校的员工以及美国制片人协会的成员所组成的专家小组共同决定,在明年一月份选出。
北京时间7月2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MySpace26日公布,将与美国制片人协会共同举办一场题为故事讲述者挑战大赛的视频比赛,获胜者可以获得与福克斯公司共同合作的机会以及两万五千美元的现金奖励。
根据比赛规则,参赛者需提交一段时长为五分钟到七分钟的视频片段,从2007年9月4日起开始在电视上播出,而获胜者将由广大用户投票以及由福克斯人员、电影学校的员工以及美国制片人协会的成员所组成的专家小组共同决定,在明年一月份选出。
MySpace首席执行官克里斯·德沃夫表示:故事讲述者挑战赛为众多未来的制片人提供了展示的舞台,也为电视业争取了更多的观众,同时能让更多人更好的熟悉MySpace。
分析认为,这项比赛有可能是福克斯公司为其真人秀节目《下一位名导》(On the Lot) 所进行的宣传炒作,但无疑是广大MySpace用户的一次机遇,同时也可能是MySpace在在线视频领域追赶Google所做出的一份努力。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70727/175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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