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侦破小组调查确认:《云霄阁》网站系由山东省济南市居民刘某山(男,41岁,大专文化)和莆田市涵江区居民姚某祥(男,30岁,大学文化)共同出资于2004年1月建立,主要刊载网络文学作品提供网上在线阅读,由姚某祥负责技术维护和广告收支治理,刘某山负责上网信息内容发布。其作品来源,主要通过网站加载的专门软件,从《起点中文网》、《幻剑书盟》、《91文学网》和《爬爬E站》等文学网站自动搜索、批量采集。姚某祥、刘某山则通过《云霄阁》网开辟的有偿广告获取经济利益。
几年来,《云霄阁》网先后刊载文学作品近九千部,有的作品刊载一段时间后被自行移除,至案发时,尚有在线作品5334部,曾一度成为中文网站访问量排名第二,案发前仍居中文文学类网站排名第七,日访问量达二十多万独立IP、二百多万人次的大规模网站。
为了逃避打击,该网站还多次变更服务器存放地点,先后从北京转移至济南、泉州、莆田等地。就在接受调查期间,还从莆田移往泉州,转而在案发前不久,又从泉州转回莆田。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70825/20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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