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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可罚3万

来源:北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15 阅读次数:  

昨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条例新加了规定,未按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70915/18637.shtml
tag: 隐瞒 事故 安全 信息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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