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中心发现有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电话软件模拟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 (010-88820566)来从事欺诈活动,并已造成了恶劣影响,现声明如下:
1、举报中心在协调相关单位处理违法和不良信息时, 原则上会出具相应的协查函;
2、举报中心已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并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中心特提醒相关互联网服务单位以及网民,提高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惕,碰到此类情况时,请在第一时间回拨举报电话与我中心进行确认。
特此声明!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2007年12月14日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wangzhanyunying/yumingxinwen/20071214/19599.shtml
tag: 声明 信息 违法 不良 互联网 严正 举报中心


RSS订阅
评论加载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