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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互联网协会停止实施《博客服务自律公约》

来源:网易博客 作者:秦尘 发布时间:2007-08-23 阅读次数:  

《顺风观点》每日一期,就最热门的话题和最值得关注的焦点、事件发出最快的独家观点。

8月21日上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发起的首份《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在京正式发布,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千龙网等十多家博客服务提供商共同签署了该公约。公约发布之后,笔者第一时间连线知名博客、资深互联网评论家、博客和web2.0研究专家、《顺风新博客论》作者顺风,就《博客服务自律公约》进行了采访。顺风先生表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存在巨大的内伤和硬伤,应该紧急呼吁中国互联网协会停止实施该公约。

【顺风观点】

一、《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存在巨大的内伤和硬伤,内部缺乏纯洁性、公正性。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对博客服务提供者与博客用户都提出了遵纪守法、诚信自律、文明使用网络的要求。据悉,该公约的主要制订者,即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联合政策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本身就不纯洁、不干净。其中来自某重点新闻网站的代表,也即其博客频道副主编,今年上半年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定其侵犯另一博客的名誉权和隐私,勒令其在博客网站上公开道歉15日,并承担诉讼费、公证费等。作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制订者,其成员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博客公开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本应该被驱逐出中国互联网协会博客研究组、驱逐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制订班子,但是互联网协会没有这么做。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制订者本身就缺乏纯洁性、公正性,这样的《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如何能够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如何服众?

二、《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半公性与门户之见。

签署《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网站主要有: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TOM、MSN中国、千龙网、和讯网、博客天下、天极网、中国雅虎、华声在线、博联社。

在这一串名单中,我们没有看到中国三大专业博客服务网站博客网、Blogcn、Blogbus的名字,没有看到来自博客网的一千多万用户的身影。据互联网协会秘书长介绍的数字,中国博客用户达3094万,但是这份所谓的公约却抛弃了来自博客网的一千多万用户,还能称得上公约吗?充其量,半公而已。在这一串名单中,我们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网站都是后来摘了博客大众化果实的门户网站,门户之见的毛病尤为严重。

三、《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不是自律是他律,是用自律掩盖行政命令耳目。

首先,《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制订,只是来自门户网站的一群主编或其他人员闭门造车的产物。广大网民并不知道、或者没有参与到公约的制订中去。大可随便调查来自博客网、新浪等的普通博客,了解一下情况。

其次,《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处处对博客服务提供者和博客用户提要求,却忽视了责权利的统一性。

譬如第九条第五款,博客用户保证对跟帖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治理,片面的将违法内容的责任推到博客作者身上,完全忽视了博客用户无法控制他人的跟帖的实际情况。试想,有哪一个博客用户能够三更半夜起床来删违法帖子?

譬如第九条第六款,博客用户保证不利用博客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同样忽视了实际情况,将博客用户与违法分子等同视之。据我所知,博客网站的病毒、木马程序大多是黑客、不法者放上去的,或者博客网站不小心自带的,博客用户往往是受害者。

四、《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应该透明操作。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从提出到制订,到最后定稿,互联网协会既没有公布流程,也没有公开网民的意见,尽管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声称听取了广大网民的意见,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和过程。广大网民的意见到底有多少,意见内容是什么,支持的有多少,反对的有多少?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句广大网民遮盖了。

五、互联网协会应该避免沦为工具。

近年来,互联网协会越来越喜欢用行政命令的干预手段来插手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但也经常沦为网站竞争的利用工具。《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事件,我们再一次看到互联网协会沦为工具的可悲之处。

【秦尘观点】

一、《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废话连篇。譬如第六条和第九条,这些内容并不是博客所非凡要求注重的,对博客服务提供者的要求如完善的博客服务和治理制度……足够的博客服务治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令我感到荒唐可笑,博客网、Blogbus、Blogcn、新浪、搜狐、网易、腾讯、人民网、新华网等哪一个的内容部或者博客频道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呢?对博客用户提出的遵纪守法,事实上无论是普通的浏览网络、参与互动,不都有相同的规定吗?归根结底,笔者质疑这份公约的价值,质疑制订者的水平。

二、《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缺乏可操作性。公约条文处处空话、套话,严重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缺乏实际的操作性。譬如要求博客网站保护用户的信息,试想,哪个网站能够做到这一点呢?要求用户登记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这就是实名制了吗?

三、《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缺乏严谨性。《博客服务自律公约》19条1400多字,不能做到言简意赅、不能做到用语的准确性、不能做到专业性。这份自律公约我们看不到博客的特点在哪里,倒不如说是网络文明公约。

四、《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缺乏建设性。《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一味的要求博客网站、博客用户做这做那、保证这保证那,但是博客网站到底能够获得什么呢?博客用户能够获得什么呢?你要求博客网站要创新,但是互联网协会你到底给中国的博客发展带来了什么好点子、什么创新呢?

五、《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缺乏纯洁性。我作为中国第一博客互诉案的当事人之一,强烈反对、抗议、质疑这份公约。因为这份公约的制订者博客研究组成员,来自千龙网的沈阳长达数年在网络上攻击、辱骂他人,是最不讲网络文明的人。其恶行已经被法院明确判定为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违反法律的事实已经得到公证。这样的人,却存在于互联网协会参与制订这样重要的关乎网络文明的组织中,试想,严厉性何在?纯洁性何在?价值何在?我果断反对中国互联网协会这样的不干净的公约。

关于《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我将在近期展开连续的评论与分析,逐条批驳其中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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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实施 停止 协会 互联网 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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