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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立法将网络骚扰定为犯罪行为

来源:新华社 作者:编辑整理 发布时间:2007-11-25 阅读次数: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美国密苏里州达登普拉里市立法机构日前通过一项地方法律,把网络骚扰定为犯罪行为。

这一法律出台的背景是:13岁的少女梅甘·迈耶去年由于无法忍受网络上的恶言恶语而自杀身亡。

根据该法,网络骚扰是一项轻罪,最高可处以500美元的罚金和90天监禁。

梅甘·迈耶在交友网站碰到了一个自称乔希·埃文斯的16岁男孩。不久,男孩开始向她发送恶毒留言,并忽然断绝了与她的联系。2006年10月16日,梅甘看到男孩的最后几条留言后上吊自杀。

在女儿离世大约6周后,梅甘的父母得知,那个名叫乔希·埃文斯的男孩其实并不存在,是一位想了解自己女儿在梅甘心目中形象的母亲捏造的。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yeshuowangzhan/zhanchangxiuxian/20071125/17548.shtml
TAG: 犯罪 行为 网络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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