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妈妈刚出生的时候,我还以为又是哪个牛B的个人站长的创意,后来才知道是阿里巴巴的老婆出现了。阿里妈妈的这一广告联盟,本着为广大的站长提供闲置广告位处理,为大家带来利益的原则,进行互联网广告交流业务。这项广告服务,也就是阿里妈妈,她借了阿里巴巴的金钱和势力,大张旗鼓的向互联网上的站长们做宣传,直言阿里妈妈为默认广告牌买单,很快在这样的气势之下,阿里妈妈的广告推出之后,站长们无不为之惊吓。
国内的站长,尤其是个人站长,他们在互联网赢利中一直找不到自己的定位,摸不到属于自己的赢利的模式,阿里妈妈让人觉得有钱赚,都统统的在页面上挂上了阿里妈妈提供的广告。我绝对不敢否认阿里妈妈的营销模式是种创新的尝试,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她成功了,因为她掀起了互联网个人站长的一次潮涌。
但是有时候我忽然想到这样的问题。以前的广告联盟都是用好政策吸引站长,那边又再吸引广告主,这样才能做好中介服务的销售渠道的工作,进而得到自己的服务费。但是阿里妈妈这招更狠!她在做广告交易的时候,并没有从广告主和站长双方面进行业务的开展,就是大气势、花大钱诱惑站长,看见这样大的气势,以及优良的政策,谁不干
从另一方面讲,挂阿里妈妈的广告的网站越来越多,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广告位无形中进入了每个网民的眼球。这就是吸引广告主最重要的一点。广告主就会自觉的加入了阿里妈妈的联盟的会员行列,和自发的站长们达成了广告发布协议。
假想在所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也就是说网站的站长在任何一家广告联盟那里赚取一样多的钱,而广告主依借阿里妈妈的中介服务和站长的丰富的广告位,赢得了更多的利润,阿里也会在双方面提取更多的服务费,显而易见,最终还是站长贪了小便宜而已。通俗地讲,这场广告营销之战,阿里妈妈和商户都是赢家,而站长们才的得小利者。这笔帐你大可自己来算!
我是一介草根,谈不上权威,也谈不上这就是定义,我也不敢下这个定义,只是种猜测,仅供参考了。
成都美妆网李逢春
2008-1-3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yeshuowangzhan/zhanchangxiuxian/20080103/203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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