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引发了互联网上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参战人员的规模相当庞大:有数万几乎一边倒的网友阵营,言辞激烈地替被告喊无辜;有各方专家、律师,纷纷抛出一个个针锋相对的观点;还有相当一部分的软件、唱片和影视公司,看似置身事外,实则各怀目的,紧盯着案件的进展。
珊瑚虫QQ案———我国IT界目前为止影响最大的著作权侵权案,无从哪个角度去看,该案都够令人瞩目:珊瑚虫之父陈寿福与腾讯七年持久交错的恩怨,道义与法律的艰难博弈,一些焦点问题还正中法律空白……案情纠结曲折,问题接连不断,似乎我国的IT史上,还没有哪个案件,其案情能像珊瑚虫QQ 案一样复杂难测,能引发如此规模的轰动效应。
日前,此案刚刚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结束了一审二次开庭,尽管法院还未公布审判结果,1月14日这一天,偏偏又从某媒体传出法院已判决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构成侵权的爆炸新闻,不合常理的消息来源,使得社会舆论又是一片哗然,给原本复杂难测的案件又平添了几分诡谲色彩。
商业利益、损害用户利益引发诉讼
凡是上过网的,就都知道QQ,多年来,腾讯QQ一直稳坐着国内即时通讯软件的头把交椅,拥有众多的用户,然而,腾讯这个官方QQ,体积臃肿、广告多、插件多,种种设置都让用户不满。于是,众多的第三方QQ出现了。
IT界对于第三方软件并没有准确的定义,只是笼统地将其描述为针对某种软件或应用在功能上的不足,由非软件编制方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发的软件。而第三方QQ就是其中之一,它们几乎都无一例外地去除了广告,而且还有免费显示好友IP、体积小等优点,这自然受到了用户的热烈欢迎。
之前,QQ有着名号繁多的第三方版本,除最受欢迎的珊瑚虫外,还有飘云、狂人、传美、阿瑞斯、快乐无极、海峰、威雅、雨木林风等。如此多的第三方QQ,必然带走腾讯QQ的大量用户,也严重损害了腾讯的广告利益。
有好事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以一个弹窗广告0.5分钱计算,每个QQ一天能弹8次窗体,而天天使用的飘云QQ的用户数目是100万,那么飘云QQ 一天就让腾讯在弹窗广告上损失了4万元———而珊瑚虫QQ的用户多达4060万,这样算来,珊瑚虫QQ一天能让腾讯损失大约200万元人民币!
然而,陈寿福在2000年就开发出了珊瑚虫QQ版本,腾讯为何到2006年才称其侵犯著作权,将其告上法庭?
对于2006年8月的起诉,腾讯总裁刘炽平是这样解释的:其实腾讯并没想要状告珊瑚虫版本,但腾讯方面接到了大量用户的投诉电话,将珊瑚虫 QQ出现的问题都归咎于腾讯。珊瑚虫版本对用户利益的损害严重,同时大量投诉也给腾讯带来了许多误解和麻烦,所以腾讯才对陈寿福提起了民事诉讼。
腾讯曾默许珊瑚虫QQ下载?
而此次,由于是深圳当地公安机关将陈寿福逮捕,并由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对陈寿福的公诉,对于蜂拥而来的媒体采访,腾讯均表现出了一副不置可否的姿态,并不愿意多说什么。
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陈寿福的主要指控,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构成了《刑法》中侵犯著作权罪的全部要件,这一指控,也引出了本案最引人注重的争论焦点———腾讯是否知情甚至默许对珊瑚虫的下载?
在一审二次开庭中,陈寿福的律师称,腾讯曾要求陈寿福提交建议书,希望告知腾讯QQ应提供什么样的接口以方便珊瑚虫QQ等第三方软件的开发;2005年10月,陈寿福也曾应邀参加QQ2005版发布会;腾讯曾在官方网站首要位置,提供珊瑚虫QQ下载并从中获益。
以上情况均表明,对于被告人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的行为,腾讯可能是知情、许可,甚至于引导和获益的。陈寿福的代理律师称。
腾讯的这种行为会对陈寿福产生很大误导,即腾讯认可了其行为。一直关注此案的资深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从腾讯提供过珊瑚虫QQ软件下载这一行为考虑,腾讯对陈寿福发行复制QQ软件形成了事实上的许可,因此,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然而在互联网上,更有一部分法律界专业人士言辞激烈地撰文指出:事若真如辩护律师所说,腾讯对珊瑚虫QQ的开发及下载知情、引导和获益,那么,经过腾许默许甚至引导的珊瑚虫QQ作者,其行为显然不符合刑法上的侵犯著作权罪的特征,这就意味着珊瑚虫QQ无罪。
文章地址: http://www.xinasp.com/html/yeshuowangzhan/zhanchangxiuxian/20080307/24818.shtml
TAG: 较量 珊瑚 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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